农药登记试验样品是所有农药登记试验开展的基础,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因此,企业要保证样品的一致性和真实性,以免在登记过程中出现因为样品的问题使资料有效性产生异议而导致登记被否。样品封样能很好地保证其完整真实有效,我们应比以往更加重视样品及封样的问题。
一、前期准备
1、计算样品量,包括试验所需的样品量,封样检测单位使用量、留样量,企业备用量(用于应对例如样品快递过程中丢失、样品破损或遭受污染无法使用、试验单位遗失等可能发生的情况)。
2、样品获取
(1)、企业已有生产产品,注意样品批次、生产日期及质量保证期,确保能在样品质量保证期内完成规定的试验,同时通过质检部门获取该批次样品的质检单及原始谱图,确保样品质量合格。
(2)、企业未生产产品,但研发团队有能力进行中试的产品,由研发团队提供所需样品,样品完成后由质检部门进行相关检测并出具质检单及原始谱图,确保样品质量合格。
(3)、企业未生产产品且研发团队暂时无法进行研制的产品,可委托专业的研发试验机构或者通过正规途径获取其他农药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进一步的研制以满足封样的要求。
3、标准品获取
向省农药检定管理总站封样负责人咨询是否需要提供有效成分标准品,需要则向质检部门申领或通过正规途径进行购买。
4、标准制定
(1)、产品已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http://www.sac.gov.cn/行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hbba.sacinfo.org.cn/
(2)、产品已有现行有效的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经过备案或者网站发布)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ybz.org.cn/
(3)、产品未有任何现行有效的标准,一般由质检部门负责编写,也可以委托专业试验机构进行编写。
二、封样安排
(1)、将样品等份,形成若干独立完整无差别的包装,如样品总量为2kg,所需进行试验的最小用量为200g,则需将样品分装为200g*10份,同时应注意使用的包装材料以便后续检测包装材料的腐蚀性;
(2)、填写所在省份农药检定管理总站样品封样申请表单,将申请表单,样品,标准品,样品对应质检单及原始谱图,样品对应标准(以上均需要原件)送至或寄至封样指定负责人处。
三、取样
(1)、如遇到某项指标检测不合格或者标准等文件需要修订,及时与相应部门联系沟通解决直至检测合格同时文件符合标准为止;
(2)、在收到通知或者自行询问负责人得知可以进行封样后,前往省农药检定管理总站(各省份封样时间和地点各有差异,可事先询问清楚)进行封样,获取封样条及包装袋。封样条或包装袋上应标注封样编号、封样日期、样品名称、样品批号、申请人、样品量等,由封样人和申请者代表签字确认,并加盖省农药检定管理总站封样专用章;
(3)、封样人按规定对样品进行封存,保证封条的完整性有效性,完成后由申请人自行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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